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主体变更
转发来源于:深圳市交易集团
按照《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方案》(深府〔2020〕39号)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要求,原由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的有关业务办理主体已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深圳交易集团”),由深圳交易集团统一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办理主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圳交易集团作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接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原由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的有关业务责任主体于2020年9月1日0时起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
变更节点之后的业务,由深圳交易集团各分公司负责受理;在变更时间节点前已发布公告的项目由原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继续负责。业务受理单位具体如下:
二、办理地点和流程
业务办理场所和流程暂时保持不变。
三、信息化系统
涉及信息化系统操作的注册及登录方式暂时保持不变。【注: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信息化系统注册及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平台公告
本次业务主体变更涉及范围广、时间紧,可能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给各相关单位带来不便,敬请继续给予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31日